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姜玉田 三年前,居委会通知我参加邪党党员学习班。会后我被两个警察叫到办公室,他们问我是否炼过法轮功,炼的什么内容等等,又问我现在还炼不炼。我当时点了头,说“不炼了”,之后还在谈话记录上签了字。现在看了同修送来的老师的讲法和《明慧周刊》等资料,我对照自己的言行,感觉自己就是内心对大法和师父的正信不够,有怕心、私心,对自己的要求不高,修炼不精進。痛定思痛,我严正声明:过去我违心讲过、做过的对大法不负责任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在今后的时间里,修好自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9月29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