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贞淑
1999年,因怕心,向邪恶交了大法书,还烧了大法书。回想起深感痛心,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决心一定要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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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23/2109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