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玉英
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,写过的所谓“悔过书”,以及说过的一切对大法不敬的话,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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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23/2109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