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仁强
我是九八年喜得大法的。由于我学法不深,有怕心等,受到邪党的迫害,违心的说过、写过对不起师尊、对不起大法的话,现在郑重声明作废。坚定的信师信法,坚修到底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24/2109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