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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红梅、高莲珍 在邪恶迫害期间,本人在被邪恶高压下,写了“不学、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”,以及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从今后做好三件事,弥补自己的错误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26/21109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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