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荣春玲
我于2006年至2008年两次在当地看守所滚的黑手印和3次在劳教所强行滚的黑手印全部作废。全面解体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走好最后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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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28/2112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