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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余福荣 在2008年8月17日上午11点多钟,派出所3个警察和4个协勤毫无理由的把我非法绑架到派出所進行审讯。到我家,進屋后就叫我把法轮功的东西交出来,我没有交给它们,它们就动手搜,找到大法资料、2004年的《明慧周刊》一包,后又搜到光盘几张。把我绑架到派出所進行非法审讯。在非法审讯过程中,要求我交一千元钱就可以放我,我不干,因此就在下午六、七点钟把我用车拉到了拘留所非法关押。到了第三天,就把我非法送到了劳教所劳教1年。同时把我的养老金给断了。在此声明:我在劳教所里说的、做的、写的对大法和师父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坚修大法到底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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