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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贵珍 2009年正月,我被非法绑架到洗脑班。在被迫害期间,由于自己修得不扎实,放不下对身体的执着,我被迫写下了“遵守公安六条”的保证。这是我修炼路上的耻辱,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。严正声明:我在被迫害期间,所写、所讲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多学法,多发正念,紧跟恩师正法進程,圆满随师还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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