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秀华
99年上半年,我因为学法不深,不理智、不清醒,在过不去关的时候,把大法书给烧了,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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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30/2113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