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为申
在压力下,违心签的字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9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30/2113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