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熊桂芳、邵丽华
我对以前迫害中所写的“保证书、悔过决裂书、揭批书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后果及损失,坚定大法,一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31/2114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