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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潘丽娟

    九九年7.20时,受邪党谎言的蒙蔽,再加上自己只是从感性上认识大法,对师对法不坚信,家人烧大法书时我没有阻拦,使自己和家人对师对法犯下大罪。现在翻然悔悟,认识到师父和大法是来救度众生的,不能给自己的修炼留下污点。声明:以上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1/21154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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