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永芳 我在1999年7.20,我受到严重迫害,我媳工作受到很大的影响,当时我学法不深就吓倒了,我就犯了严重错误,把法轮大法宝书烧掉了。声明:以上我做的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言行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22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