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月芬
二零零九年,由于受邪党谎言的欺骗,在“转化单”上写上了自己的身份证号,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,现在我已认清了邪恶骗人害人的伎俩,我郑重声明:我写的东西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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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1/2115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