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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马小红

    我曾被迫害劳教,回来后由于长期不能静心学法,被求安逸心、各种人心浸泡着,使自己的心性一直达不到标准,与此同时,本地政法委及社区主任对我進一步迫害。在政法委以及家属的威逼下,我无奈的在所谓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这是对师对法的最大不敬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统统作废。一定坚修大法到底,助师正法,随师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2/21166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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