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新
本人在大法遭迫害时,由于压力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(毁了师父的法像),现在很后悔当时的所作所为,现借明慧一角严正声明:当时行为全部作废。从此坚信大法与师父,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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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9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2/211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