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魏兴军
我在监狱写的所谓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;所做的口头及文字性的发言、谈话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只走师父给我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弥补自己曾经给大法、给同修和众生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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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2/211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