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庄泽鹏
自99年7月20日以来,曾因怕心和放不下的执着多次做过有违大法的事,如写“保证书”,说“不炼了”等,在此声明这些言行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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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4/2118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