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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朱凤玉

   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时,居委会负责人到我家,说必须写出“保证书”并交出大法的一切资料与师父法像。当时我因学法不深,有严重的怕心,怕不写、不交他会揪住不放,所以就交了部份资料与师父法像。看了391期周刊《那句话千万不能说》一文,我才如梦初醒,十年了,我还是个常人,真痛心。看看自己的言行,真是愧对师尊、愧对大法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7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6/21201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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