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元春
在7.20期间,我由于学法不精進,存在怕心和各种执著,在邪恶迫害面前,违心的烧了大法书,配合了邪恶。我感到十分痛心,现严正声明:以前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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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6/2120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