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华
由于怕心,于2005年至2006年烧过大法书,2009年9月扔掉一本大法书,所有这些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今后要坚定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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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6/2120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