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窦淑先
本人因怕心,造成让邪恶取了指纹、像片,所有对大法不利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严格要求自己,以法为师,正念正行,精進实修,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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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7/2120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