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志英
我是99年前得法的。7.20以后多次被迫害,迫害中说了、写了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话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紧随师父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7/2120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