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举英
在邪党压迫下,签下“不修”之字,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从新走回修炼法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9/2122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