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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何新芳 我于2006年12月被绑架并被非法判两年劳教。在劳教所,由于怕心、正念不足,违心的写了所谓的“四书”,做了决对不应该做的事,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尊,对不起大法。声明:在劳教所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对师父、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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