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乌娟
对我以前所做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及在压力下做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今后要严格按大法的要求去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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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10/2122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