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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林艳

    我是九七年十二月得法的。在得法不久我就做了服装生意,时常被迫以次充好,心存愧疚,曾对同修说:“我不能炼这个功了。”还有一次我和老伴闹矛盾时,当时我气急之下说:“我不炼功了。”我没有用大法来衡量,更没有向内找自己的错,给家庭造成负面影响,给大法抹了黑。真是太对不起慈悲的师父。严正声明:自己说的“不炼”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11/21240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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