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江兆英
二零零八年九月底因讲真相,被非法关押十天,当时由于人心、怕心,在“关押单”上签了名字、按了手印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上的签名、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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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9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11/2124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