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国芳
由于怕心,在理智不清的情况下,替同修签了字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特此声明: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11/2124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