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淑华
2009年9月25日,由于我自己一时糊涂想与亲人见面,被邪恶钻了空子,在诽谤师父与大法的语言上打了对号。现在我声明:以上行为作废。继续修炼,完成大法弟子的使命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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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11/2124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