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淑敏
十一前,派出所街道上门问是否炼法轮功,当时我没在家,我家人替我写了“保证”,现声明作废。我信仰真善忍,跟师父修炼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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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11/2124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