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时玉枝、范金伟
我俩曾在99年7.20时配合村委在“保证书”上违心签下了名字,现在悟到应该洗刷掉污点,现严正声明签字作废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12/2124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