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谭玉新
一九九九年“七二零”受邪党的迷惑,当时我因怕心,把法轮大法书籍撕毁。现今已悔悟,对不起大法师父,这是对大法犯罪呀。现郑重声明:自己以前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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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13/2125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