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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汉娥 2002年6月18日,同修把大法书丢在火车上,由于学法不深,没能做到正念正行。火车站工作人员让我们等着,结果来了三个警察,把我们俩非法带到分局。第二天恶警把我们送到市看守所。在看守所遭迫害27天,后被非法劳教一年。在劳教所被迫害了7个月,迫害的半身不遂。但劳教所继续迫害我,给我打了一种针,至今头脑迷糊不清,记不住事。由于法理不清,正念不强,被洗了脑,写了“五书”。现严正声明:在劳教所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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