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立宏
99年7月,被迫写的“保证书”和签的字,声明作废。对不起师父的慈悲的救度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14/2125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