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魏榕
多年前,因为怕心,曾将师父的法像丢弃了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我一定精進,做好三件事,圆满随师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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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14/2125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