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翟旭东
2003年被关進市教养院的洗脑班时,家人用五万元钱把我保释出来,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,家人在邪党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郑重声明作废。从新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,洗去耻辱,助师正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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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16/2126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