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万萍
九九年“七二零”时,单位负责人强迫我在“保证书”上写的话作废!我要听师父的话,走师父安排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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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16/2126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