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元王莲
因我证实大法,被恶人举报。被带到派出所,带着显示心、欢喜心,配合了邪恶签了名,照了像、按了手印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声明:背离大法的一思一念,一言一行全作废。今后要学好法,弥补过错,求师父原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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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17/2127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