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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大敏、徐烨、李明长 我以前所说、所写(包括替家属写)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话,做过对大法不敬的事(包括烧过、撕过大法的东西),声明:统统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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