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林英
由于自己学法不好,在家庭的压力下,孙女高考时需要社区和派出所开证明,我违心的写了“以后不再修炼大法了”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一定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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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21/2130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