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娟秀 没有做到坚定维护大法,在常人情的带动下,正念、正信不足,被邪恶的旧势力钻了空子。在拘留所、洗脑班违心的写了“不炼了”之类的邪悟东西。对师尊及大法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大罪。经过学法我认识到过去犯的错误是因为学法不深、主意识不强、心不正、怕心和人的情放不下。我悟到只有多学法,才能去掉各种常人的执著心,唯有精進,才能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所说、所写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10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