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德芝
由于我没文化,学法认识不深刻,认同了邪恶的做法,照了像、按了手印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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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22/2130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