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淑文 我在99年7.20时,由于对法认识不足,在别人给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。现在想起来,真是内心有愧。因为签了名就等于承认了邪恶。对法不坚定,有一颗怕心,这就是放不下人的名、利、情。愧对师尊,愧对法!这无形中就助长了邪恶,也是等于承认恶的安排。我的生命都是法给的。我的心对法、对师坚如磐石!我要坚定不移地修炼下去!我要继续讲清真象,救度世人,做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30/24061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