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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玉霞

    我99年2月得法,7.20后,我去京上访,后被邪恶之徒送去看守所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写了保证,还交了宝书,单位又让我写“书面材料”,可我不会写,就照别人抄了一份“揭批”的话,交完后,我心里很内疚,走了一条弯路。通过学法,我悟到,不应该顺从邪恶,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和一切“书面材料”一律作废。今后一定要走好每一步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2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30/2406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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