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海春
在劳教所和在家里被迫害时,表态说“不炼法轮功”等话,以及所说、所写的一切对法轮大法不敬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走师父安排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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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23/2131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