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米幼茹
因为我学法不深,不能够信师信法,所以在九九年七二零迫害中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,把《转法轮》烧毁,现在认识到法的珍贵,特此声明:毁书的行为作废。今后要信师信法,做好三件事,走好修炼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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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24/2131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