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井义
1999年7月江××集团开始对全国的法轮功学员進行非法镇压,因学法不深,产生了怕心,将部份大法书和师父的照片烧了,犯了大罪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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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24/2131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