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南振欣
奥运前夕,本人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,曾给邪恶签过名和按过手印。在此声明:以前签过的名和按过的手印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24/2131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