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梁欣
上周我们去较偏远的农村送真相资料和光盘,被举报并非法带到当地派出所。在我离开时,在它们写的笔录上签了字、按了手印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签名、按手印的东西都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1/25/213262.html